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選擇

很多人說商業進步了,商品多了,購物的選擇多了,是好的。
其實不盡然。
對於擅於分析擅於計算的消費者,選擇多了固然是件好事,但是對於那些不擅長這的消費者,選擇多了,可不是件好事啊。
有不斷嘗試新商品的人,也必有堅持使用某個商標商品的消費群。
從積極面來看,我們可說這些堅持使用某產品的忠實顧客/用戶,其行為是表達品味及性格的方式。 反之,則是毫無新意,一成不變。 由於這種兩極化的看法,於是,他們的堅持,他們的積極一面,反而讓人產生了其不願嘗試的消極形象。
他們並不是不願意求好,他們只是無法吸收陌生產品的資訊,並且將之轉化成為“它為何更好”的訊息。
因此,“叛變”是遲早的事,如果他們無意叛變,那也沒有選擇的煩惱了,也就不必再對他們做出任何建議了。
這個“叛變”是造成這些不擅長分析及計算的消費者,在面對多樣化的選擇時感到困擾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裡有個很好的例子,供大家參考。
以前,比武招親時,互鬥,最終能娶美嬌妻的只有一人。 就是制訂某個標準,用一種方法過濾掉其他選擇,最終得出的結果。
當我們對琳瑯滿目的產品感到困擾時,只要制訂這個標準,一個一個過濾,我們就不會感到猶豫不決。
現在僅讓我跟大家介紹一下,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
這個金字塔是個很好的制訂標準參考。 即將其:生理的需求Lv1,安全的需求Lv2,社交的需求Lv3,尊重的需求Lv4,自我实现的需求Lv5。 換成:1.生理需求,2.安全,3.不會沒有面子,4.服務好感覺被尊重,5.帶來成就感。
一般相信這個標準,等級越高付出的金錢越多,因此就造這紋路去梳理吧! 因為價錢永遠是比較商品是否又價值的單位!
從這個金字塔,我們可以看見,許多產品,尤其是高價商品,其所帶來的價值對本人就越不重要(無關生死),除非消費者的經濟條件非常非常的好。
依照這個方法,你就可以做出很好的選擇。 比如說…… 你只是個中等收入的上班族,那麼你的需求就不用去到最高級(Lv5),除非你對你的理財很有信心,又或者你急需成就感及被尊重。
如果完全不需要被尊重,如,進入這商店享有較好的服務等,你只需要選擇去到lv3就好了。 當然,如果有價格更便宜的lv4,那就更好不過,但是一般上這種事不常出現(或太少,難以被發現)。
我們很常見到這種情形:大部份人在買智能手機時都會面對選擇機種的煩惱。 別以為那些具備豐富科技知識的人就很懂得選擇,搞不好他們比許多“蒙查查”的消費者更難做出選擇。
林林總總的選擇,最終有了一個結果。 可是這過程里,到底有幾個人好好思考,進而以需求做出選擇。
若這物品不能滿足你的期待,或者言過其實,甚至還可能破壞了你的經濟平衡,不論你當初做出了多精明的選擇,事後還是會有一絲悔恨。
因此,高科技用品,如iphone,ipad之類的,在剛買時如獲至寶,過了幾個星期那熱情就散了,甚至把它給忘了。
是喜新厭舊,也是其價值言過其實。
要避開這種情形,只有回到需求本質上去作選擇。
這商品,可以讓你感到驕傲,更有信心,那就美哉。 如果心裡還是若有所失,這肯定不是宗理想的交易吧?
應該明白我想表達什麽吧?
以上所提,即不是分析也不用計算什麽,完完全全以自己的需求做出發點,去判定要不要買。
因為以需求做出選擇永遠都是最好的選擇。 它可以壓抑我們的購買欲,免去我們因虛榮感、不踏實感、短暫的快感等而做出的錯誤選擇。
不妨試試看。 雖然我也不確定它是否適合你。
下一次,如果還是猶豫不決要使用什麽商品時,不要選擇就好,如果那個需求不是達到臨界點的1和2,也不需要急著買。
如果你是在Lv1的生理需求的諸多選擇里猶豫不決,也不要擔心,這時候你只要比比價錢就好,因為你要的搞不好只是吃點東西填飽肚子而已! 若價位相近,功能相近,其實這時選擇哪一個都不會太好或太壞!
一些淺見,希望能幫大家做出更好的選擇。
(老在指桑駡槐指天罵地,船長也是時候寫點正面的東西,積點功德啊)
P/S:圖片是腳踏兩船,嘿,這也未嘗不是艱難的選擇啊!

對付公害不要手軟

最近台灣發生一宗震撼全國的“交通意外”,說它是全國性新聞,完全不是沒道理的。 因為這“交通意外”太悲慘了! 4月25日凌晨,高雄發生一起賓士車酒駕肇事,造成一名早起運動的婦女不幸身亡的意外,其後,她的丈夫也疑因悲慟過度而猝死。 
發生這樣的事,只要有點人性的人,都會難過。 可是這肇禍司機以及其父母的態度卻讓人感到錯愕,並引起台灣民眾群起撻伐,包括人肉搜索,公佈肇禍司機生前的炫富照片等,一場又一場撻伐富二代“橫行霸道”的戲就這樣上演了。
好吧,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完全不想“維護”這什麼“肇禍司機”了,他的名字就叫做葉冠亨,外號“葉少爺”!
首先,先談談葉家的態度,在悲劇發生之後,葉家並沒人出面前往靈堂,也沒有問候死者家眷。 其二,葉母(葉冠亨的媽媽)不只沒有為孩子犯下的滔天罪孽道歉,還說了一番狗話,說兒子只是愛玩,沒像Makiyo如此這般(事實上“慘度”是有增無減)。
如果各位窗友跟我一樣,非常激動的話,我想大家腦門裡當下會浮現同一種想法:把這人渣了結了!
我是個支持死刑刑罰的人,死刑的意義不只是要犯人認真反省(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也是一種伸張正義,遏制嚴重罪犯的手段。 有些混帳就是不見棺材不流淚。
這裡我要說個在日本發生的真實故事:光市母女殺害事件。
這犯人福田孝行就仗著自己不會死,只要關幾年的“法律保護”,而毫無悔過之心,之後在死者丈夫/父親的不斷奔走下,成功蒐集犯人毫無悔過之心的證據,最後終於“迫使”法庭判犯人死刑。 而福田在知道自己“要死”後才認真地悔過道歉。
葉少爺“殺人事件”也是一樣,事後毫無悔過之心,還扯個瞎理由為自己辯護,可見其毫無反省之意。 雖然母親上演了下跪戲碼,但是太遲了,我實在沒有理由再相信這葉家的人具有“反省的能力”了。
在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點,那就是“交通意外”致死無辜原來是可以庭外和解的,難聽一點就是有點臭錢就沒事了。
從事故發生後的葉家的表現來看,相信他們對自身財力也非常有自信吧,好像死了人沒什麼大不了這樣,反正我爸是李剛嘛!
這樣的有錢人,就是社會公害。 因為有錢,這位葉少爺可以開口就拿到錢買表;因為有錢,可以恣意曠課;因為有錢,葉少爺可以夜夜笙歌酒池肉林逍遙快活然後醉駕撞死人;因為有錢可以開輛防護性能好速度又快的白色賓士;因為有錢老母可以輕鬆說,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
這種用錢解決事情,就是這些公害的邏輯。 當我們只是照著他們的邏輯走,我們的社會就繼續被他們荼毒,危害。
要嚴懲這些公害,罰款及三年五年的緩刑根本就是誤判輕判瞎判。 然後爺們吃香喝辣繼續快活,繼續害人。
不要忘記,葉某的判決將會影響日後的判決(作為參考)。 因此,對付這種冷血,不負責任者,只有用最嚴厲的方法,一種用錢也無法解決的方法。
要讓公害反省,要讓正義得到伸張,只有一途——一律死刑。

哭哭哭我禿頭了

禿頭與男士之間絕對是有段孽緣,從古至今,禿頭不曉得讓多少風流倜儻的男士沮喪,望著自己頭上空禿禿的地方嗟嘆! 千萬年來,男士們總是使盡各種辦法,阻止禿頭在自己身上逞兇。 他們之間就這樣一來一往,糾糾纏纏,一戰就是世世代代,到今日依然如此,看來,就是用上了前世今生來世也難斷這孽緣。
說說禿頭這事吧。
禿頭的基本“地貌”來來去去雖然不外是前禿後翹、中空裝、左青龍右白虎(或左白虎右青龍)及孤島型四款,但是依據不同的“頭髮覆蓋率”,呈獻出來的“地貌”卻又是形形色色,百花齊放,簡直就是渾然天成,自然形成的造型!
禿頭多發生在中年身上,但是有研究發現,禿頭有年輕化的跡象。 其實這也不奇怪,現在人的飲食起居真的是太不健康了,會發生“禿變”也是合情合理的!
船長不認為所有男士都怕禿頭,但我認為我說90%男士會“介意”也不算過分,畢竟身邊的絕大多數男士,平時總是不修邊幅的,但是只要一說“禿頭”,就立馬關心及防備了起來,所以才有90%一說(要我去收集數據太難了,只能靠生活體驗及經歷!)
怎麼說介意呢? 那就是嘴說不介意,但是卻用些小伎倆,包括梳某種髮型、戴帽子、或者索性剃光頭,讓自己的腦袋瓜看起來不是左綠洲右沙漠前草原後森林。
當然,大部分禿頭都願意拿自己的禿頭開玩笑。 船長有個朋友,也禿了,他就說:“寧願錢光光也不要前光光”,常惹得哄堂大笑。 也曾有禿頭的朋友跟我說:“我就是要做最MAN的禿頭,怎樣!?” 更有朋友拿凱撒大帝的“我來我看我征服”來搞笑說:“我禿我看我不服”。 
船長也有“微禿”症狀(我老友可能不認同,他們認為我的情形很嚴重!),也算是“介意”一族,不過比起一些“敏感男士”,我的態度算普通了。 一般上我除了會坦然接受別人的“良心建議”,也會聽聽他們對禿頭的看法,如飲食啊,開始變富有啦,要剪什麼髮型呀,要去種髮之類的,表現得相當包容! 唯一比較不爽的是那些喜歡說“要死咯,你那麼年輕就禿頭了,難看死了”的話的人,感覺一整個批評你的長相因為禿頭變得“難看死了”!  
有時候像船長這樣有“包容心”的人會比較吃虧,明明有點介意,還要接受各種。。。不斷提醒“你是禿頭”的建議的轟炸! 有時候還真希望自己當個敏感人士呢!
嘿,那麼敏感人士是怎麼樣的呢? 就是那種絕對奉行『崩口人忌崩口碗』這一為人處世道理的人。 只要你提到禿頭,就是“犯忌”,他就立馬可以給你黑臉,擺黑臉就算罵你“草Z擺”就不好看了! 對這種人,千萬不能說禿頭。。。包括福州話的“喇逃”,要不然幾時被他罵都不曉得!
船長就想說,其實這禿頭啊,原因再簡單不過了,要么就精神差,要么就遺傳,要么就飲食不當,要么就是荷爾蒙失調(雄激素過剩),要麼就縱慾(所以說十個禿頭九個色的說法?),看看這些成因,其實禿頭跟我們不顧儀表沒有多大關係,這些成因也或多或少反映我們的身不由己,既然如此,何以如此介意?
說起來,船長還認為禿頭是個商機呢,姑且不說一年賺上百萬的植髮和護髮行業,其實開個禿頭儀表課程,教導年少禿頭的男士們如何做個像傑森·史塔森(Jason Statham)那麼MAN的禿頭(對不起,傑森·史塔森哥哥!)應該也挺受歡迎的吧? 去為禿頭專門設計一些新穎的,既能“遮醜”也能“新潮化”的帽子也不失為一種可行之道。 另外,創作一本以禿頭為主體的輕鬆作品,應該也挺好玩的吧?
禿頭嘛,可能只是以一個頭髮相對比較少的形態存在,就像身長有高低,眼睛有大小之分一樣,禿頭嘛,是特色,不是缺陷。 所以男士們,調好心態去面對這宿命般的孽緣吧。 記得,時時保持傑森·史塔森哥哥般的性感氣質!
注:船長新年照鏡子看到禿頭有感而寫。

漫畫是小孩玩意?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遇到一些對你的愛好及興趣有諸多批評的親朋好友? 我就遇到好幾個喜歡批評我的愛好的人,而且很多都是長輩,根本不好意思開口“反擊”他們,更別說跟他們解釋了。 
我在之前的天窗亮話里從沒提及我的興趣,今天就告訴大家吧。 我的興趣是看書。。。但是,這書偏偏就是“不正經”,因為它是圖像比文字多的——漫畫。
和漫畫結緣是20多年前的事,那時候我最喜愛看香港漫畫,之後上了高中才接觸日本漫畫,從此之後就不可自拔地不停地看漫畫,直到今天,已經數不清自己到底看過多少套漫畫了。
我看漫畫,也購買及收集漫畫。 雖然如此,我的收藏還是很少,大概也就不到30套吧。 收集漫畫不算是大開銷,所以學生時代就有能力開始收藏,這樣的收集行為直到今天還是持續著,也從不覺得不妥。
這些親朋戚友之所以批評我的行為,都不外乎兩種理由,即:漫畫是小孩的玩意以或大人不需要看漫畫。
先談談漫畫是小孩玩意這點。 他們認為漫畫的對象是低齡少年或兒童,而且內容膚淺幼稚,不適合大人看。 其實他們這麼說也有一定的事實根據,因為年輕人是最大的漫畫擁護者。 但是有一點我不認同,漫畫並非膚淺幼稚的!
其實漫畫也有分級,有成人向的(不是情色18禁,而是題材非常寫實,適合成人閱讀),也有適合低齡群體的,也有適合國中生高中生的,總之每款漫畫的讀者群都不同。 在這樣明確的分級下,我們還能說所有的漫畫是膚淺的么?
再說,越來越多的漫畫被改編成電影,並且席捲全球票房,這點該怎麼說呢? 看看今年的票房冠軍——復仇者聯盟,它就是漫畫改編的電影! 還有一些如蝙蝠俠、超人等更是深入民心,你怎麼能說他們只適合小孩觀賞呢?
再談第二點:大人不需要看漫畫。 這點就更讓我不明白了,興趣及愛好本來就不是“必需品”,任何愛好都可以不為人需要,如打球、游泳、集郵、玩盆栽等,難道有人沒了它會死? 興趣及愛好本來就是一種多元選項,從來沒有強迫誰要這樣,或誰不該這樣。 為何看小說就很好,看漫畫就不好? 不是一樣都在說故事么?
好漫畫總有教育性(或被當做反面教材),涵括的知識及內涵也一點都不輸給暢銷作家所著之作。 如《鋼之煉金術師》,它的“等價交換”及“對人類七宗罪的看法”非常深刻,非常有意思。 而且裡頭的名句更是俯拾皆是(如:男主角愛德華在故事結局前向溫莉表白所說的那句“等價交換,我的人生給你一半,所以你的人生也給我一半”更成為日本男女求婚金句。)
真的,好幾次我好想嗆回去了。 漫畫雖然可能不夠好,但是對成人也並非一無是處吧? 看漫畫就跟看小說及電影一樣,差別只是他是用黑白圖像配合旁白表達而已。 當然,如果小說及電影對這些人依然是沒意義,那我多費口舌也沒用了。
所以,我最終只能通過天窗亮話這個專欄抱抱怨而已。

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瑪雅人說我們這個世紀是情感世紀,我覺得一點都沒錯。 咱們人啊,真的超容易被被外來的情感及情緒牽動,然後做出對應的情形表現。 有時候出席殯儀,對方是個沒有什麽很重交情的人,平時明明是個有淚不輕彈的男兒,就會被現場的哀云愁霧搞得情不自禁滴下眼淚;有時候,明明跟一群人在一起,做了件不是很好笑的事,可是大夥兒一樂,自己也跟著逗樂,開懷大笑!
情緒是個能影響周遭人的能量,這種波動可大可小,有時候甚至還因為這情緒影響,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匈牙利有一首歌曲,叫做《憂鬱的星期天》(Gloomy Sunday),這首創作于1933年的曲子被廣大網民知曉,不因為唱歌的人多紅多聞名,也不因為它多麼的好聽,而是因為這曲子具有“使無數人自殺的能量”的“傳奇”。 據說,《憂鬱的星期天》是萊索·塞萊什和他的女友分手後在極度悲慟的心情下創作出來,而歌曲中流露出如墜入無間地獄般絕望的情感,導致了數以百計的人在聽了它之後自我結束了生命。
若傳奇不假,果真如此的話,唯一能解釋的就是它所表達的強大的負面情緒感染了無數人,對那些過得不甚如意的人,在情緒波動之下,一時想不開就自盡了。 
大家一定聽過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吧,想必是古人早就發覺同樂的樂趣是倍增的,而互相傳播快樂情緒,就能把快樂升級,即便是真的沒那麼樂,也能在同樂中達致心靈滿足。
如此說來,情緒是那麼重要,而且是必須不斷修養,才能將情緒好好管理(高EQ),不致于讓太多人因為一些負面情緒而搞砸了一些事或者人際關係。
最近幾年,有關情緒管理以及“社會腦”的理論反復被人提出,引起了一陣熱議。 有學者認為,人類應當重新檢討過去對於個體能力的定義,不應該只把角度過分放在個人學習能力及工作能力上,而忽略了人際互動能力的重要性。 
在這裡引述陳志恆的一段話。 他在論文中提到:“過去,「智力」被界定為一個人的學習潛能或解決問題的能力,雖有學者提倡人際智力(或稱是社會能力)的重要性,充其量也被視為是一般智力在社會關係上的應用。 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博士丹尼爾‧高曼(Daniel Goleman)顛覆了這樣的觀點。他從一系列的社會神經科學研究中發現,人類的大腦設定原來是用來適應社會生活中的各種情境,而解決問題能力才是社會適應能力的副產品。”
我非常認同,也希望盡可能顛覆更多人的觀念。
事實上,不論是學校還是家長,我們常常被告知必須專注于學習,其他為人處世,如何處理人際關係以及管理情緒的事,只看個人造化。 照目前的教育制度來看,我想跟情緒管理及人情世故最接近的也就只有《道德教育》。 但是《道德教育》談的盡是美事美德,卻沒告訴我們如何更好及更合理地處理自己的情緒以及人際關係,只能淪為價值單元意義不高的“到底教育”。
比起道德教育,心理輔導可能還要更好一些,可惜國內不論是什麽學校,都鮮少看重心理輔導這一教育面。 比較講究一點的學校會安排一個星期只有幾分鐘的輔導課,但也僅能做到如此,更多的學校是不設輔導課,甚至連一個像樣的輔導老師都沒! 目前,國內普遍還是採用權威家長式教育來管理學校。
當然,有些人認為輔導及情緒管理只能靠自己,事實上我們也察覺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能歸納出一套完整的管理方式,這就正如人類性格是複雜及多樣的,我們很難將人類這複雜的DNA,好好梳理成一條漂亮的有條理可言的條碼。 
當然,沒有“規範”沒有“權威”不代表就沒有道路,事實上越在意這規範及權威,反而變成了另一個《道德教育變種》。 這項教育工作應當以更合理及有效的方式去實行,不論是不是實驗性的。 就正如李小龍所說:“這就好像你用手指指著月亮,不要只注視你的手指,否則你會失去天堂的美景”。 我們的教育應盡可能回到“育人”(如處理人際關係以及情緒管理)這一點上,不要只專注于傳授學識(就像那指著月亮的手指),而讓它掩蓋了做人應做的事上。
所以,學校,多一些課外活動吧,增加輔導課輔導班吧,嘗試導入一些社會及人際關係的課程吧!
另外,在結束本文之前,我發現之前我都是帶著負面的情緒寫這文的,哈哈,我想這文還不至於達致《憂鬱的星期天》這種層次吧。 但是我必須盡可能降低成為傳奇的機率。 所以,大家現在看到的是這個蠢標題。 

上網都幹了什麼


某日,由於起得特別早,所以跑去找母親喝早茶。 餐桌上,閒話家常噓寒問暖自然是少不了,只是這一次,母親還問了個奇怪的問題。 “你平時上網都作什麼呢?”
這一問倒是把我給問愣了。 隨即標準答案出來——看看新聞、玩玩遊戲、然後順便做點工作。 母親沒有再追問,只是點了頭,然後就繼續享用早餐,但是我卻再也閒不下來了——我在想,我到底上網都在幹什麼?!
首先,我回想起大學時代,我曾經安裝了一個小程式,可以記錄每天用電腦做了什麼,費時多少等。 我記得那時候,我跟我好友們曾經拿來比較,當時我關機的時間比他們多出很多很多,大概就上去看看老家新聞,然後下載點有的沒的歌曲,然後就下線去打球到處閒逛了。
在這之前,我更熱衷於參與BBS(論壇)的討論,還曾經在一個本地論壇貢獻了20篇精華文章(精華可不容易拿呀!) 再推到更早之前,似乎都為線上遊戲著迷,每天花了一堆時間去堆那虛無的滿足感,總之就是更強更拉風更厲害,那一堆不切實際的虛榮。
回到最初最初,上網真的只是為了通信的時代(其實就是網速不濟,資訊資源缺乏的時代),那是MSN通訊、ICQ、MIRC橫行的時代,那個時代聊天當道! 
真的…… 我已經不曉得在網上花了多少時間了。 我想,若以1998年開始算,這15年間,我大概也花了至少4年在上面吧? 如果這4年減掉一半,去作些對生命以及社會有意義的事,又或者去完成一些小小的成就,我想我今天就完全不一樣了(也根本不可能有機會在《天窗亮話》上投稿吧)。
現在回到現在,上網到底做什麼? 除了工作外,我到底都在網上做了什麼? 我細想一下,大概就臉書>遊戲>新聞>隨便亂逛>臉書這無限循環吧。 說實話,除了吸收了一堆資訊及耗掉一些時間外,這當中我還真沒獲得什麼,又或者說這點收穫比起消耗掉的實在是微不足道?
我越想越心寒,但是我必須接受現實,我中毒極深,一天不上網就覺得怪怪的。 哈哈,我就說得好聽一點吧,就叫職業病,誰讓我是幹網絡這行的呢?
P/S:大家也不妨想想自己上網都幹了什麼?
(圖片源自新華網)

教壞小孩


今天我們來扯談“教壞小孩”。 這話兒最常見於家長以及教育者嘴中,好啦,那究竟什麽東西可以教壞小孩呢? 最常見的就是粗口,因為太普遍了,所以只要誰在孩子面前說了粗話,就會被人制止。 總之,你說粗話就是教壞小孩! 但是事實上真是如此? 其實粗話往往不是“教壞小孩”,而是小孩子喜歡模仿,也變成會說“粗話”,然後會說粗話的小孩就是壞小孩!
如此說來,邏輯上似乎無法成立,若真的只是以粗話來判斷小孩壞不壞,那終究是不准的。 就像…… 罵人粗話跟直呼父母姓名一樣,除了“沒有家教”及“觀感極差”外,似乎也沒別所謂壞不壞,就只是小孩子拿捏不了說話的場合及時機所致。
假設,小孩知道粗話只可以針對那些很壞很壞的人說,那麼這小孩懂得粗話,其實也不盡是件壞事。 樂觀點設想,他還可能教朋友說,這些話不可以這樣說,只有對很可惡很壞的人才可以說啊!
就好像父母的姓名一樣,只有在回答父母“爸爸媽媽的名字是什麽?”時,才可以對父母說,而不是平日如此呼喚父母一樣。 我們沒有理由不讓孩子知道姓名的呀!
朋友說我這樣作比較很不妥,我也這麼認為,可是…… 粗話如此多,我們難道只能採取迴避的態度,而不是教導他們如何“駕馭”,或者規定他一年(或一輩子)只能用幾次,只能對很可惡很壞的事物說?
由於我在粗話的態度上異常開放(其實我也很會罵……),常被家有小朋友的父母“制止”(其實就是公幹),但是,我始終認為,這粗話就像性教育一樣,不說也不是,反正他沒遲早會懂,若不小心碰上了,還不如細心引導更好?
小孩子就是越打越不要他去作,他就越好奇,並且會找機會體驗一下。 粗話能如此,性行為恐怕也一樣,我想,早點引導他們,還是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