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畫畫

我很喜歡畫畫,但是我卻是越畫越糟。 不只是心思的問題,還是自己要求變高了,不曾精心繪製,實在難以畫出好作品。

而畫畫又不能就像PS一樣,明明巨乳、蘿莉、萌屬性、殺必死、能力等是無法兼具,但是通過拉拉扯液化、美肌,一堆結合這些元素的人工女就出來了。 畫畫如果不鍛煉,還是會越來越糟糕的(尤其是自我要求變高了)。

買了圖畫紙,卻遲遲沒有動手,倒是兒子把它拿來畫了!

我的作畫水平似乎還停留在大專,不過相比之下,可能還是比熊貓好一點點。

那一刀,我給我自己。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暗殺X暗殺

閒談暗殺大小事死枚:

1)通過《漫畫周刊》認識了《暗殺教室》,樸實可愛的作畫風格配上奇趣無比的題材,意外地好看。 但是,我覺得這種題材的漫畫劇情難以推進,反正就是一直嘗試一直失敗,然後慢慢抖出老師的身份以及意圖吧? 最後就是學生們自我覺醒,建立自信,甚至顛覆學校?

2)跟雷神討論如何暗殺白毛,雖然一點意義都沒(根本不可能去做),但是還是很愉快。 怎麼殺? 出席某個場合用吹箭毒針射死他。 狠毒一點還加上稀有蛇毒,讓他痛苦至死。 當然…… 這些都是無聊的YY,如果有天他真的因此而死那不管我事啊!

3)玩OLG我最不擅長的就是用暗殺系的角色啊。 雖然可以玩得不錯,不過就是不喜歡這種艱險和小賊的做法啊。 我比較喜歡正面交鋒或者躲在後方輔助啊啊啊啊!

4)圖片是RO的十字刺客,收拾圖片時看到的,然後很無聊地寫了這篇日記。

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美女+美食=脫衣美食比賽=食戟之灵


































很久沒“試看”新漫畫了,因為不想浪費時間,所以從外觀的畫風開始下手,找來了這部叫《食戟之靈》的漫畫。

一看,挖槽,美食,美女,然後兩者擺在一起後就變成標題寫的那樣:

料理是無邊無際的荒野? 我看根本就是七手八腳的魷魚吧!!!! 日本人也太喜歡魷魚了吧? 是因為魷魚的味道很像精X?

幹!太沒節操了!繼續往下翻!

再幹! 第一個笨蛋女人高潮就算了,第二個傲嬌女也是!



看來這漫畫的重點已經不是美事比拼了,而是類似脫衣麻將,總之就是要讓mm們賣萌高潮去了!

當然,這就好像看A片,女方一庫一庫後男的不爆發一下就結束不了,所以這種畫面也是少不了的:



一堆眼鏡佬,眼鏡佬比較猥褻? 熊貓、七爺、阿針?!

好啦,不推薦,但是抱著不傷眼及小小的獵奇心態,還是可以一看。 鏈接:http://www.dm5.com/manhua-shijizhiling/p6/#topic

網站未來的消失

不論多好多熱的網站都還是會面對人去樓空然後解散的一天啊!

剛才在整理WARP PORTAL時(網站鏈接),發現很多在三年前還很好用+在用的網站都停止了服務了。

friendster舊博客沒啦沒啦,萬宇動漫盒子動漫you jump i jump了呀,天籟音樂網超鏈接跳到另外一個跟音樂無關的網站,然後…… 最後就是很感慨的yahoo博客跟msn都停止服務了(雖然現在還能瀏覽部分內容)。

無意再添加任何鏈接了,且看這幾個很硬的網站能撐多久!(哈哈,華團的可真是屹立不倒哪!)

標題搭配這首歌…… 

看電視

前陣子與朋友們聊起了看電視這事兒,突然發現我曾經停看電視12年之久,自從有了電腦,有了youtube,有了許多方便的影片下載網站後,我在那12年就幾乎沒碰過電視! 想當然爾,這間中也偶爾有看看電視,但是次數真的少到自己怎麼想也想不起來(也可以算沒啦),大概就別人開著,我隨便瞄一眼的那種吧。
在那麼長的一段時間裡,不看電視的理由可多了,首先是在外求學,習慣用電腦看影片了,再來就是當時並沒有安裝衛星,國營電視台看不下去,最後,要算上電視被家人霸占這一事了,而他們看的節目我也沒興趣,所以就作罷啦,所以就自己看自己的啦!
恢復看電視是遷入新居後的事。 通過網絡衛星,“視野”變大了起來。 運動台看NBA(美國男子職業籃球聯盟)、國家地理,動物星球、緯來日本台、MTV CHINA、TVBS、動畫頻道、澳門蓮花等等,跳來跳去總能找到我要看的,所以我正式宣布我回來看電視啦!
看電視是凝聚一家人的法寶之一。 每每打開電視,一家人一起看,好不熱鬧,有時候孩子看到音樂影片還會起舞,弄得大家哈哈大笑,他也樂得開懷,繼續表演。 看電視讓大家有共同的關注對象,在這麼強調“各有各做”的趨勢之下,一起看電視能拉近彼此的關係,對年輕家庭可謂不無幫助。
我很喜歡一邊看電視一邊做家務,如:折衣服、打掃客廳等等。 這可以讓我從枯燥的家務事中找到“夥伴”,有那把聲音,有一些畫面,好像就是活生生的好幾個人陪你打掃似的,做起家務輕鬆了不少…… 雖然它總是讓我分心以致於用在家務上的時間變得更多。
與電腦相比,電視一般都具有無法暫停(PAUSE)無法倒回(PREVIOUS)的特點(新的電視好像已經有這種功能)。 這無疑也增加了看電視的趣味性,上個廁所泡杯咖啡都要匆匆忙忙急急趕趕,一旦錯過還要自己想像及推理剛才發生了什麼事情,為我們單調的看節目看影片增添了一些色彩。
打開電視,沒有目的地尋台找尋要看的頻道也是種樂趣,有時候這樣隨機亂看也能找到不錯的影片,之前我就看了部不錯的台灣影片,如:《野蓮花》《少年小漁》,如果不是因為看電視,可能一輩子都沒機會看這些影片吧?
那麼,你多久沒看電視了呢? 裝個網絡裝個衛星,好好享受一下吧。 

動漫不是重點啊!

最近國內發生一起23歲男子殺15歲女孩的刑事案件,整個過程讓人倍感遺憾,尤其是看到女死者親友們崩潰痛哭的相片,更是讓人悲慟莫名。
雖然不是第一次聽聞這類案件,但是此次案件還是讓我心裡震撼及難過不已,除卻女死者生前所作所為惹人憐愛之外,更因這女孩似乎因志同道合的關係(都是動漫迷),非常信任這個男兇手!
打開面子書,看着轉貼這新聞(標題:邀訪住家圖強姦不果,23歲動漫迷姦殺15歲少女)的各個專頁,在一片愛雲慘霧及悲傷回應中,有一種評論及反應最是惹人注目。 我無法評論這究竟是對是錯;是合理不合理;是突兀不突兀;是有同理心沒同理心…… 我只是憑直覺認為,它讓整個事件失焦了。 
這些人是這樣回應(反應)的:垃圾報,可以不要寫它是動漫迷嗎? 妳這算記者喔以篇蓋全! 那已經是心理變態了,關漫迷屁事? 動漫沒有讓你少賺錢,你確定你讀過書? 白痴!不要亂寫動漫迷,強姦犯和動漫迷扯不上一點關係!
類似的評論雖然沒有RIP多,但是異常觸目,而且獲得了很多人的按贊支持! 這讓我感到非常心寒,明明一個女孩這樣走了,被關注的居然是“動漫迷”三個字! 動漫迷似乎要與兇手切割,一副動漫迷不會做錯事的模樣,一副動漫迷道德沒有問題的樣子,卻頻頻發布措辭強烈的言論罵人,罵記者,罵報社,罵媒體!
還有一點,明明描繪這個兇手最貼切的就是動漫迷三字了,為何動漫迷們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呢? 急於切割是因為精神潔癖還是有被害妄想症? 這些動漫迷並不知道他們的反應恰恰就是那些他們口中所謂偏激的“成年人及家長”對動漫抱有負面印象的一部分!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個動漫迷,兇手及死者喜愛的角色扮演(COSPLAY)我也喜歡! 但是當下看到動漫迷殺害這標題時,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媒體憑最直接的印象總結出一個貼切形容的稱謂是一貫做法,像之前不是有個眼鏡仔槍殺前銀行老闆麼? 難不成眼鏡仔三個字就是侮辱眼鏡仔麼? 有此反應實乃被害妄想症。
再說,動漫迷就不會犯錯麼? 每個職業都有人會做壞事啊! 醫生殺人媒體也是照報啊醫生殺人啊,可是醫生們有說這侮辱他們製造不良印象麼? 沒有! 他們只會說這人“不配行醫,醫生之恥”。 他們不會怪媒體為何不說這位醫生是32歲青年! 這些動漫迷反應過激,乃精神潔癖所致,急於切割,反而讓人覺得他們對自己毫無信心。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許多人尤其老一輩的人,他們對動漫卻有不良印象。 但是,這又能怪誰呢? 看看現在所謂新番吧,總有那麼幾部賣弄一堆發育早熟的爆乳女角色,情節裡不乏小內褲沐浴情節,后宮劇情等等…… 我們完全無法否認動漫裡還是有比較色情及暴力的,並不是全部都是純潔善良,且對青少年百利而無一害的呀!
橫看成嶺側成峰,看待事物若只從一側來看就容易偏激。 我認為,動漫迷在捍衛立場之餘,也當以更包容的心看待有關動漫的負面評論及影響。 至於這位可憐的小女孩,我們還是把她放在一個比較安靜的位置,讓它平息,而不是一直談論它。 因為,是不是動漫迷,是不是動漫害的並不是重點。
(寫完這篇文章,我就不會再對這女孩的新聞做出任何評論及回應。 安息吧,女孩。 也是動漫迷的船長留)
圖源:互聯網,為cosplay圖。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祭奠角色(ERO,不是色情的意思啊!)

再過一個星期(30/10/2013)馬新版的仙境傳說就會永久地拉下帷幕。

特地上來這裡貼文,祭奠我的所有角色(含熊貓帳號)。

3男1女共12個角色,謝謝馬新版仙境傳說陪我度過的那幾年。

還有帶給我的那些甜蜜回憶以及友情,iroiro,不論如何,謝啦爛幹線。


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Shining Force

我雖然愛玩電子遊戲,但是玩過的遊戲卻屈指可數。 Shining Force 算是少數比較有研究,而且幾乎玩到沒有什麼好玩的地步(第一代除了Jogurt全員Level 90以上)。

第二代方面,雖然不太喜歡作畫風格,但是明快的遊戲流程及豐富的隱藏元素還是相當吸引人的。

目前並沒有打算練到全員Level 90,但是這遊戲也差不多破完了。所以沒差了。 要說2代比較遺憾的地方,想必是鳥人無法加入吧,明明做了任務,可是不曉得哪裡出錯,鳥戰士長大後沒出現在約定的地點。。。

附上插圖,聊表紀念。 順便貼上遊戲插圖,以及我的練功情況=w=


當你的僧侶都是高防肉牛,你根本就不必再擔心戰場上有何需要特別留意的地方。


全員90以上。
不再擔心MP值及被秒之後,法師就是最可怕最有效的清怪主力。
其實不是我不想練Joghurt,而是它根本就是永遠Level 1。
大概是遊戲裡頭最強的角色了吧,AGI及移動滿點,攻防也非常優秀,而且很常暴擊及2次連擊。。。


兩個超強的隱藏人物。絕對的主力。不愧是日本公司製作,這兩條水的能力簡直完爆主角。


原野之狼衝鋒首選,能力相當出色,絕對主力。
這是比較好的發現,龍的初期成長很爛,讓人容易放棄,可是到了後期,數值是這樣的。沒有地理限制的它一整個IMBA。
比較爛的發現,還以為可以修出個超級魔法騎士,可是魔法就是只有LV1,其他能力也不出色。算是比較特別的角色,但是主力就談不上了。
二代有機會再PO. 我懶惰。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大海無量

整理了博客,把這幾年來投稿作品都轉貼了過來。


其他沒有什麼。 發現新博客有一些功能很好用,所以測試一下,包括下一篇的插入蒼井空。

看到劍士就想玩RO啊。。。

暫時先貼一下剛完成的稿件吧。http://www.uca.org.my/v12/2012-09-12-05-36-31/3841-2013-09-03-16-19-13

明天再去煩惱打油的事。 這文當然不是幸災樂禍,我只是覺得很無力,然後對這種沒有辦法對付的政府(暫時)完全沒有辦法。

嗯,今天是2013年9月4日,下次登陸應該是幾個小時後。 然後再一次海量轉貼更新是更久之後的事。 最後再來張MM圖,提神一下吧。 ACG的。



那些難以啟齒的單詞

有些單詞,你懂的,但是卻不容易說出來,因為說出來就會予人“你思想骯髒”的印象,所以總有那麼幾個單詞你在人前是閉口不說的。 你以為不說就可以了? 要是有人逼你說。。。或者解釋,你該如何是好? 裝傻似乎成為了唯一的辦法,但是有時候卻不是辦法!
 不會陷入這種沒有辦法的窘境? 錯了,如果你是老師、你是前輩、你是父母,你就很難抵擋這些小惡魔小天使的小孩的提問啊! 就好像很經典的“媽媽我從哪裡來”這樣,怎麼回答好呢? 再說,現在是網絡時代,小惡魔小天使要是去網絡上google一下就一目了然了。。。當然,如果 是google image就更是七彩繽紛滿墻皆是圖了!
說了那麼多,好像沒有提到是什麽單詞吧? 我這就“分享”一下。。。各位窗友千萬不要誤會,這些單詞其實在報紙上也可以看到,我只是歸類一下哈哈哈! 不過爲了含蓄起見,我會取諧音或者用某字代替,大家領會就好了。
有趣的是,這些單詞都跟“性”有關係,我大概列出一些給大家瞭解一下。
1. 生殖器官(陰X系列)
這似乎是孩子們問最多的單詞了。 我還記得以前教生物課時,咱們男生都想撐著那一課輪番“轟炸”老師的(我還記得是生物183頁),可是被老師迅速帶過,所以沒能得逞! 我其實也很納悶, 明明是個教育孩子性的好機會,怎麼老師就那麼不想教呢? 爲什麽大人總以為性器官一定是骯髒的,性行為一定是齷齪的呢?
2. 藏緊空、嵩島風
這位小姐算是見報率最高的日本成人影片明星,真的,去googleimage搜一下真的會跑出很多“不堪入目”的圖 片。 所以呢,成人們以“難以啟齒”沉默以對真的會比較好么? 尤其是近期釣魚島事件,那位藏緊空的動向及立場一直都被人所關注。。。 孩子會好奇是難免的。 那麼有什麽好方法么? 我還是那句,不說是最糟糕的,明確地說,然後引導孩子才是好手法。 關於這個,我會在日後再分享自己的看法。
3. 性姿勢(X交系列)
這些單詞可乖乖不得了,尤其是我國前政治人物的相關新聞,總是離不開這個,還有華基政黨的領袖,新加坡的某官員 等。。。 這些單詞都可在全國版看見! 多羞人啊! 原來除了那個,還有那個跟那個! 這些單詞在googleimage上搜尋一下可比那個日本明星更不堪入目,危險!危險!
只有3個例子? 不。。。只是再說下去,這篇應該就要投籃了,真的,像這種一直存在的東西,我們不說是不行的! 說到這裡,我還發現一個更大的問題,那就是。。。若大人不懂這些,又不懂得網絡,只能讓孩子自己找答案不是更糟糕?
如此說來,我似乎可以理解為何有些父母堅持不讓孩子在特定年齡前上網。。。 除了怕交了損友,恐怕就是擔心孩子因好奇而搜一下這些單詞,然後被“荼毒”吧?
所以結論是什麽? 都是google的錯么? 非也! 是父母必須有身為引導者的自覺,能夠的話每次上網也跟孩子一起吧,除了協助解答,也可以讓他們看到“答案”后,即時輔導他們。
唉,反正說來說去,都是成人的錯,而且錯得一點好辦法都沒(包括我的方法)。

多此一句

說話是一門學問,更是一門藝術。 懂得說話,大體來說分為兩種,一種是表達的訊息非常清晰明確,另一種則是讓聽的一方感到舒服,貼心,易於接受。 人們說話時常帶著情緒,所以有時候難免也會說錯話。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可以避免說錯話,因為大多數說錯的話呢,就是多出來的話,也就是我要說的“多此一句”。 
最常見的“多此一句”就是“找理由”。 這樣說可能有點抽象,所以我們來看看例子:“可以請你幫我把這兩張椅子搬去二樓麼?” 好,STOP! 說到這裡就OK,可是我們卻常常看見有些人為這項請求“找理由”,結果就多了一句,變成“可以請你幫我把這兩張椅子搬去二樓麼? 你比較有力,而且你是男生。”
找理由,不外是合理化自己的請求,拿“大道理”說服對方,是不請自來,不顧他人感受,亂扣帽子! 這種說話方式很容易引起反感,為說話的大忌!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姑且於此分享給大家看看:
1)“你有空嗎? 可以幫我寫一份報告嗎? 不然你也是閒著。”
—— 這句話就讓“你有空嗎?”變得非常表面,非常虛偽,因為說話的人已經認定對象是閒著的,還多此一問。
2)“今晚加班吧,今晚就做好它! 累些沒關係,反正明天放假!”
—— 這句話如果換個說法,變成“今晚加班吧,做好它,然後明天無憂無慮地享受假期!” 不只不惹人反感,還能激發士氣。
3)教練在球場上要求某球員執行最後一擊時,說:“由你執行,我相信你,因為我已經沒有其他人可以信賴了。”
—— 這樣說絕對是NG的,只說“由你執行,我相信你”就完美了!
接下來,我們要說的是找理由之外最常見的“多此一句”,那就是“找東西跟你比”。 還是一樣,用例子比較容易理解:
4)“你這成績真的太差了,要檢討一下! 你看隔壁家的小黃,他考得那麼好,怎麼你就不如人家?”
—— 典型的“多此一句”,如果不說隔壁家的小黃,被責備的孩子肯定不會有那麼大的反彈情緒。
5)“你今天真漂亮,跟麥當娜有得比!”
—— 男生千萬不要這樣稱讚女生,尤其是麥當娜已經是個有點年紀的藝人了,即使對象也是有點年紀,但是卻可能不喜歡被當作麥當娜。 只要說“你真漂亮”就可以了!
6)“在這方面,你可以跟小高討教一下,我相信他的經驗及知識一定比你豐富,絕對會幫得上忙的!”
—— 這話雖然已經說得相當不錯了,可是卻還是差了那麼一點。 如果能把“我相信他的經驗及知識一定比你豐富”改成“他的經驗及知識非常豐富”就完美了,而且對象不會有被“比下去”的感覺。
不知道各位窗友是否有這麼說過,而且在當下並不自覺? 廢話少說,現在我們來研究該怎麼“說氣話”。 還是一樣,用例子說明:
7)“我他媽的是哪裡招惹你了,你手氣差又關我屁事!”
—— 即便是情緒話,說的方法弄錯了,不只不會讓對方感到“理虧”,而且還會造成劍拔弩張的局面。 這時候,如果可以幽默回覆說“原來我光站在人身邊就讓人手氣變差,那我下次就站在莊家那邊吧” 就讓人覺得在“講理”,雖然也是罵話,但是卻比較容易讓人接受。
8)“你這個王八蛋,我受夠你了!”
—— 說氣話就是在情緒上,但是若能養成堅持不帶髒字,那就“友善”多了,“你這個王八蛋”改成說話對象的名字,效果會比較好。
把話說好就可避免沒有必要的摩擦,我們都應該好好學習說話。 因此我的結論是:
不太懂得察言觀色,說好重點就停;
搞不清對象底子的就多說肯定句;
少說漂亮話,少咬文嚼字;
不罵粗話,別說氣話,勿放狠話;
如果都做不好,就沉默吧,禍從口出,嚴格管制出口,對所有人都好!

送禮這回事

送禮是一件煩惱的事。 為什麼煩惱? 只因裡頭大有學問! 
在與人互動及社交當兒,送禮這事更是免不了,總之禮多人不怪,人人都送你不送你就怪就是了。 隨著社交圈子的擴大,送禮逐漸變成了一種煩惱。
小時候送禮,沒錢有閒,送自己設計的賀卡或者手工製品,朋友就倍覺窩心,自己也很得意,總覺得送禮是很隨心所欲的一件事,有心就好。 可是長大後,這檔事就完全地被反轉過來,多數人都是有錢沒閒,讓錢替咱們想辦法就是。
這時候,即便是有錢有閒也不見得可以送自己設計的東西,除非這東西價值不菲,否則,一旦慮及友人無處擺設,最後送往垃圾桶之舉,不免受傷。
因此,一般上人們長大後就不會以這些自己設計的東西為“主”,而這些東西常常都“淪為”某樣禮品的附屬品。 許多人就乾脆不送自己設計的東西了,反正對方擺著不是送人不是藏著也不是,就省略掉吧!
多數人都希望自己送的禮物可以為對方所用,擺設品會擺設出來,消耗品會被消耗,用品會被使用等…… 這裡頭又是一門學問了,什麽東西體面,什麽東西有用,什麽東西特別,什麽東西最適合等,總是讓人煩惱不已。
簡單來說就是決定類別的問題,取捨的問題,以及預算問題。 這三個問題不分先後,如果沒有預算上限,就似乎什麽都可以買下來(君不見大馬富豪劉特佐追求蕭亞軒而狂砸4000萬的新聞么?) 要怎麼調整悉隨尊便! 但是,雖然說悉隨尊便,這三個問題的排列似乎可以反映對方在我們心中的地位…… 啊哈,總之就很複雜啦,都說送禮是件非常煩惱的事了!
送禮送多了就明白,沒有可能一擊即中,每個人都會滿意你的禮物的。 雖然我們無法從本人口中獲得證實,但是只要看看用的東西有沒有被用,擺設的東西有沒有被擺等就知道了。 我可以以此理由“安慰”自己:【有心就好】,但是總是覺得無法盡善盡美并沒有真正發揮送禮的功用。
其實送來送去,最簡單直接的就是“壓錢”。 我敢打包票沒有人會嫌棄錢,但是卻有一大堆人覺得送錢(紅包)顯得庸俗,好像自己很俗氣很金錢味似的…… 當然,這些人可能還挺喜歡收到“錢禮”的,但是卻不太希望自己變成送錢的那個人。啊哈,咱們真是矛盾吶!
我曾經跟朋友說過,要是咱們能訂個規則:【要不送錢,要不就送自製的物件】那該有多好啊! 朋友也哈哈大笑贊同。 後來,我也聽說有人送空紅包,裡頭只有一張紙條,寫著“這次給你空包,你下次把這空包送回給我吧”的字樣,嘿,還挺有創意的不是么?
在經過N次大大小小的送禮后,我似乎也麻木了,也顧不上什麽煩惱了,有時候我也覺得這樣隨便的我很沒誠意…… 可我很有誠意卻很煩惱該怎麼辦啊? 於是,得出了基本的送禮準則:女生或小孩我就喜歡送熊仔;男生就多送運動用品;年紀比較大的就幾乎都送保健品和酒。
不知道各位窗友又喜歡送什麽呢?

糟蹋旅行

我想,沒有什麼人不喜歡旅行吧? 在經濟許可下,大多數的人都會想去走走看看世界吧? 嘿,旅行大家都愛,可是若論及“會不會旅行”,那可就不一定了。 
開講之前,謹此聲明,本人只出了那麼“幾次”國,一只手可以數完,也不是什麼旅遊專家,我完全是以自己的淺薄的經驗及看法去“討論”為何這些人不會旅行,甚至糟蹋旅行了。 好了,廢話少說,分門別類,姑且羅列如下:
第一種不會旅行的人是沒有基本知識的人。 跟這種人旅行超煩的! 由於沒有基本知識,他的準備功夫相當有問題,而由於他的準備功夫太差,所以一定會有狀況發生! 這種人,完全不懂得目的地的具體地理位置在哪兒,如巴黎在法國,柏林在德國,法國和德國在歐洲,歐洲在我們的西北方向。 不曉得地點在哪裡,該注意什麼,看什麼都不懂,然後只知道說“哇!好漂亮啊!”接下來再接一句“這個是什麼東西?” 我不清楚他們到底能消化多少%導遊所說的話,總之,他們去了一趟旅行之後,就只留下一堆相片,腦子除了留下“快樂”、“我去過這個地方(還只是粗略地說個 地點)”之外,就什麼都沒留下了。 這種人真是糟蹋了旅行的意義,因為若只是為了相片和那腎上腺素所激起的快樂,還有許多管道可以達成這呢!
第二種是只顧著拍照的人。 這種人特別多,他們希望用相機記錄旅行的點點滴滴,越多越好,非常貪心! 他們只要去到一個地方就一股勁地忙著拍照,拍個不停,而且像趕場似的,結果回來後,除了留下畫面,卻記不起當時的一些細膩感受。 用相片記錄感受是對的,但是若用大量相片取代身心體驗,那就太不值得了。
第三種人是怕麻煩而且很懶惰的人。 旅行本來就是一種體力活,有些人喜歡緊湊的行程,把自己操得虛脫,回國後大病一場;有些人喜歡輕鬆一點,只去幾個地方,但是玩得很透徹,玩得很細。 雖然取向不同,但是這些人都算是懂得旅行的人。 嘿! 離體了! 反過來說,怕麻煩及懶惰的人就是不會旅行的人啦! 怕麻煩的人不會冒險,不會勉強自己,再加上懶惰,簡直就是出國睡覺啦! 這些人不會登高,而且嫌上山下水很麻煩,什麼都不玩。 懶惰的“性格”也導致他們懶得尋找,懶得發掘及體驗,懶得思考等,回國後只留下幾帖相片,還有那總是呆在旅館、坐在涼亭的回憶!
第四種人是沒有熱情過於理智的人。 這種人嚴格來說不算“不會旅行”,他們只是顧慮太多,錯過了許多美好的體驗! 去了海邊,怕水,連腳都不打濕就回。 旅行同伴都跑去玩降落傘,這人卻死都不玩,不願冒險。 即便是遇上泰國潑水節,巴西嘉年華會,西班牙番茄大戰,他們也完全不想融入節慶裡,選擇當個理智的觀望者。 這些人如果只是看名勝古蹟,他們的表現一般都很好,可是若參加群眾互動性質的旅行,他們就完全不行了。
最後一種人是過度吝嗇節儉的人。 這種人去旅行無法放開玩,不是沒錢,而是不肯花錢。 在花錢前總是想著“值不值得”,最後跟許多旅行體驗擦身而過,實在可惜! 其實啊,去了異地,就是要體驗當地風情,若總是斤斤計較,怎麼能玩得多,玩得開呢?
最後,給大家一些建言。 在旅行的日子裡,千萬記得一天結束後,回到旅館不要呼呼大睡,把今天的美好事都回想一遍,然後回憶當時的感受,並且用簡單的詞句寫下來。 這樣,你的感受就可永遠被文字記載下來,並且分享給大家。 還有,記得善待自己,旅行時放開來玩,關掉你的手機,丟掉你工作的煩惱,好好享受旅行吧!

唱歌什麽的最討厭了!

不知道各位窗友身邊有沒有那些喜歡聽歌卻不唱歌的朋友呢? 我就有,而且不少,男女老少都有! 這些朋友可不是那種上舞臺不會唱,人前不唱的那種,他們即便是一個人聽歌也不會唱出來,仿佛完全沒有“唱”的能力或患上“唱歌恐懼癥”! 
由於在我的理解里,聽歌及哼歌是一體的,所以我對這些朋友們這樣的行為感到非常好奇。 每每聽到他們聽歌,大呼好聽之類時,我就會“打聽”一下(雖然我已問過這些朋友不下10次這種問題)他們為何不會跟著節奏及節拍哼的理由。 這些朋友給的理由都非常可愛,姑且羅列如下:
(一)我唱得不好
ABUUUU~ 又不是上台表演,大部份唱歌的人也唱得不好不是么? 也不曉得是不是對自己要求過高的關係,這些朋友就是說啥都不唱,我懷疑我這一輩子還會不會聽到他們的歌聲?
(二)我不喜歡唱歌
每次聽到這個理由,我就會鼓勵他們唱歌是非常愉快的,也很能表達自己愉快的心情云云,可是他們就會說“我聽歌也很愉快啊”,實在是那他們沒有辦法。
(三)我不會唱
每次聽到這我就會鼓勵他們嘗試唱,唱歌五音不全的人大有人在,不多唱怎麼會唱?
(四)唱歌很傷喉嚨
噴飯的理由,沒有人要你像張雨生林志炫那樣唱啊,也沒有人要你變成Queen的Freddie Mercury那樣狂飆啊!!!
(五)唱歌破壞歌曲
意思就是一旦隨著旋律開始唱歌,那首歌曲就會變成殘破不堪。 我聽了只差沒有從椅子上跌下來。 太可愛了!
理由大概就是這樣,再追問下去他們通常都不想再說理由了,可能他們也覺得自己的理由太荒唐了? 我曾經試過問他們這道假設性的問題【如果有一天你被壞人禁錮虐待,壞人開出條件說只要你唱歌就放你走,你會唱否?】 答案居然清一色是【那我只好去死!】
哈哈哈! 總之,他們就是有很多理由說“不”,而且語氣堅定,一整個【我這輩子就是不唱,你就別勸了】之感。
我稍微就這些朋友進行分析,發現他們都有以下特質,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因為這而不唱歌,也許突破這,他們就會開口唱:
1)保守
行為舉止都很保守。 不會冒險。
2)頑固
怎麼勸都不停,總是在堅持一些原則,如:下雨不出門。
3)猶豫不決
這些朋友在處事上考慮得太細,只要有類似的選項出現,就考慮個老半天。
4)缺乏自信
與能力強大無直接關係,即便他們能力強大,卻對自己缺乏自信,也不善表達自己。
5)口味變化小
也許是頑固使然,這些人幾乎只聽特定幾個歌手的曲子,或者風格類似的曲子,一點都不貪心。
6)人際關係非常好
這些不唱歌的朋友其社交能力及人際關係都非常好。
(這些特點只是我在我的不唱歌朋友里得出的結果,不代表所有不唱歌的人都是這樣。)
我對這些朋友總是有許多想像:我猜他們若確定自己處在無人島,或一個人隔音效果很好的密室里他們就會開口唱!
不曉得各位窗友身邊的朋友是不是也是這樣?

恐龍判決

最近在面子書看到一則“聳人聽聞”的訊息,那就是我國的保齡球代表 Noor Afizal Azizan 因強姦13歲女童而被高等法院判囚5年,但上訴法院上周推翻裁決,准許他以2.5萬馬幣(6.2萬港元)簽保及守行為5年,毋須監禁,理由是他“前途光明”(Bright Future),判監“不符公眾利益”。 有網友聞訊後直呼“恐龍判決”,也有網友調侃“Bright Future Rape OK”,至於“幹幹聲”及“三字國罵”更是俯拾皆是,可見此判決有多麼地“恐龍”。 
Well,這案是真是假我無從得知。 假設它是假的,我這“怒吼天尊”也就寫不下去了,所以我就當它是真的。 當它是真的並不是任意為之,前有侯麗寶案三嫌無罪釋放(2002年無罪釋放,2007年聯邦法院推翻,又變成死刑),後有黄于慧案嫌凶无罪释放,再加上各種各樣的高官富商涉案被無罪化被輕判化等,種種“光輝過去”足以說明我的悲觀不是沒有根據的。
咱們既不是什麼名偵探,看兇殺案理所當然僅能從旁觀望了,說是“霧裡看花”也不為過,至於酸什麼“你最聰明”之類的就免了吧,咱們分析案子不外乎就靠“常理”,而以下所談的也是就“凡人的常理”這一立場及角度為出發點而寫的。
咱們說常理,所謂常理就是這東西像什麼就是什麼,而非常理就是,有些東西明擺着是這樣,可是偏偏就是被那樣。 比如說,這個東西看上去95%是正方形的,說是正方形符合常理,而非常理就是因為不是100%正方,或者由其他更刁鑽的角度來看,而被說成是圓形的。 所以不論實情如何,這裡還是要說那95%的事。而95%的事就是…… 這案子被法官巧妙地。。。不。。。非常恐龍地。。。不。。。應該說是“恐龍法官”以100%符合他這種恐龍身份及地位地…… 很恐龍地下判了!
咱們知道現在不是武俠時代,要一命償一命,我們是不能自己去練武報仇,我們只能期盼法律幫我們報仇。 雖然法律這“復仇者”武藝高強,但是也會碰到無法撼動無法扳倒的敵人。 因為對方是那個精通各種武功(法律),而且可以有N種方式輕鬆應對的恐龍法官!
所謂羅馬不是一天建成,變成恐龍也要從睾丸般大小的蛋開始成長。 恐龍法官練就一身金鐘罩鐵布衫,復仇者無計可施,爽的是誰,當然是恐龍法官要保護的“親人”了! 那麼,誰是恐龍法官的親人呢? 他可以是任何人,但是一般來說,這些人都擁有很多的金錢及權勢。 擁有這兩樣“法器”的人們,對小恐龍法官“醺醺擅誘”下,悉心栽培下,恐龍法官長得又美又俊,之後就能保護自己!
當然,除了金錢權勢,還有一個就是說不清的“關係”。 難聽說一句就是,不論上面還是下面,恐龍法官總有個“口”好入,所有說不清的骯髒關係就是這樣開始的。 上面的硬是動不了,下面的地毯下私了。
難怪有人說XX高不如關係硬(所謂“硬”就是指認識那些有金鐘罩鐵布衫的狠角色),這裡說XX就是它可以代入很多東西,諸位窗友若不信邪,只要找google搜尋一下“不如關係硬”就可知道了。 如果不健忘的話,也應該會記得“我爸是李剛”的詩巫版“我爸甲必丹” 可見關係硬有多“惡霸”!
扯遠了,扯回來吧。 我們明白,只靠法官是不行的。。。 還有警察啊,陪審團啊,律師啊之類的,但是這些角色的影響力都沒法官大,所以恐龍判決的產生法官責任最大! 恐龍判決的影響有多大? 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還要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敗壞了水的源頭。 (One foul sentence does more hurt than many foul examples. For these do but corrupt the stream;the other corrupt the fountain.)
今天社會治安如此敗壞,正義如此難以伸張,其實都是因為一些人還有恐龍法官(當然還包括那些“周邊物”)胡搞關係,所謂“有關係就沒關係”說的就是這了。 當然,我們很難再回去武俠時代,我們只能無奈…… 或者像我這樣,在網上咆哮~
所以,最後我還是很無奈地…… 只好改了首詩來挖苦一下:
恐龍做判決,誤判何其多。
誤判复誤判,人民成駱駝。
為何是駱駝? 因為駱駝它生長在水深火熱的地方啊!

靈感這東西

我曾試試過在半小時裡寫了篇千字以上的文章,也曾經試過在半天裡寫不好一篇短短的文章,不管是不是對文字的要求標準不一,還是主題之難易影響了我完成的時間,一般上人們都習慣將之以“缺乏靈感”而總結之。
 靈感是一道閃光,稍縱即逝,如果不是當下就提筆寫下來,恐怕就如做了場美夢後,沒好好記下來,之後就再也無法在記憶裡掏出它重溫一遍。 要不是今天突然靈感降臨我的腦袋兒之上,我想我也不會寫下這篇文章,也不會好好去了解靈感為何物。
所以我跑去搜尋靈感為何物,根據百度百科解釋,靈感是指不用平常的感覺器官而能使精神互相交通,亦稱遠隔知覺。 或指無意識中突然興起的神妙能力。 或指作家因情緒或景物所引起的創作情狀。 當然,百科裡頭有很多更詳細的解釋,但我認為如此解釋已經足夠,無謂糾結下去。
如此說來,這神妙的能力似乎是與生俱來,只是我們不曉得它怎麼來怎麼去。
那麼我們該怎麼“使用”它呢? 俄國音樂大師柴可夫斯基說過的話或許可以作為參考,他說過『靈感是不喜歡到懶人家去做客的。』 嘿嘿,似乎努力就有靈感了!
但是我們該往哪一方面努力呢? 樂聖貝多芬就曾這樣描繪靈感,他說:『我實在很難確切的說出來:它們是不請自來,直接的或間接的。 當我漫步在寧靜的夜晚,或是破曉時分,從開放的大自然森林中,我幾乎可以將它們抓在我手中。 它們被氣氛所激發,在詩人的手中被轉換成文字,在我手中則變成音調,這些聲音怒吼狂飆,直到最後成為我手中的音符。』 可見激發靈感的方法也不是什麽天大難事。
靈感太神妙,太快,太好用了,所以我們對它總是特別依賴。 我們往往忽略了靈感怎麼都不來這一問題。 貝多芬說的方法不是具體的方法,確切地說,每個人找靈感的方法也許都不盡相同,在還沒找出“找到靈感”的方法之前,我們是被動的。
於是,經驗成為了替代品。 就好像應徵時,90%以上的面試官不在乎你多麼有靈感及天分,卻會參考你的經驗,因為靈感及天分是倏忽的,經驗卻很實在。
我有一名在報社工作的朋友,即便是一星期寫一次專欄,也常大呼受不了,負擔很重。 畢竟靈感難尋,可是經驗卻可能不夠。
於是寫自己的故事變成了最好的交稿方式,因為不需要太多靈感。
搖滾歌手伍佰就曾經透露他寫歌不靠靈感,他說:『我寫歌不靠靈感,我的歌不是為別人寫,也不會去聽別人的意見,只是抒發自己的感受,爲了我自己』。 而大陸歌手羽泉也有同樣看法。
我曾經試著照著伍佰的方式去創作,結果我寫了一篇關於自己的事,千多個字,卻只用了不到30分鐘。
可見,若只靠靈感,早就撐不下去了。
許多時候,爲了省時省力,我就抱著是例行公事的心態寫,結果當然是篇不甚滿意的文章,只是剛好過得去而已!
我想,如果我有超能力,我一定要選擇可以隨意運用“靈感”的能力。 如此一來,我就可以天馬行空,大膽假設,處處展現靈光,哈!

書記很難找?

場景:咖啡店,人物:我和我的朋友A及B。 請容許我介紹一下這位友人A:他父親經營批發商品事業,公司立足詩巫20多年,雖非大富大貴人士,但是經濟底子卻也不弱。 友人自大學畢業后就進入公司,由最底層做起,勤奮8年,終於成功將生意做大,不只批發,還變成了生產商。  至於友人B,由於不是主角,就姑且忽略之吧。 
這位朋友看到我就常跟我要人,說老是請不到書記。 我就揶揄他說,你太刻薄了吧,薪水太低? 咱們老朋友說話從來都是直來直往,不過我瞧這朋友似乎不是這種刻薄的老闆,於是就打聽他開出的價碼。
“聘請女性,18歲至33歲之間,略懂中英巫三語,薪資一個月至少1000以上,學歷SPM以上,公積金,社險,年終花紅,公司年度旅行,病假,年假…… 上班時間8點到5點”。 我聽了條件后,嘴巴變成了O型,這對社會新鮮人來說可不算壞待遇啊,怎麼老是請不到人呢?
友人A也百思不得其解,他說:“其他公司開800都還請得到人,為何我就不能? 之前面試了三個,得到一個,打電話來問的有好幾個,可這人就是不願意上來。 有的還是媽媽打電話上來問的!”
友人A接著說:“我也遇到一些老闆,也是說找不到書記!”
於是朋友的煩惱就變成我的煩惱,三人開始研究了起來。
“以詩巫的行情來看,這條件不壞,我覺得可能是年齡限制的問題吧?” 朋友B接著問友人“為何是18歲至33歲的女性”,他笑說,太老我壓不住! 哈哈看來這年過30還真不容易找吃啊,我就說你這是把一半以上的女性排除了,他卻一點也不以為意。
當然,我們都知道,這當中原由絕對不是壓不住,而是年過30歲,還應徵1000元書記工作的“素質”不太好…… 而且這些人在職場混了幾年,搞不好還真的懂得如何“大過老闆”呢!
再 來就是研究年輕人。 朋友B劈頭一句就是“現在的年輕人不能用的,寧願去pub裏面打工賺600塊,也不要老老實實賺1千塊!” 這么一說就連工作性質也帶出來說了。 我說,可能書記的工作太瑣碎煩悶? 朋友B也不置可否,說“打工難道不是爲了錢和機會么? 你去pub打工能掙多少錢,又能找到什麽機會? 找流氓大哥混偏門啊? 就是不老實!”
大家無言以對,各自陷入思考之中,一時沉默。 最後,還是朋友A打破了沉默,他說:“我也知道1000不容易,也不夠多,但是再多下去我就很難運作,再說行情是這樣……”
我就好奇:行情真的是老闆該考慮的標準么? 大家面面相覷,朋友B就直言:“都是大公司做了不良示範!如果他們沒有請那麼多高薪低能,低薪低能的職員;如果他們帶動提高薪資,今天就不會是這樣!”
大家聽完一陣爆笑,這帽子扣得好大啊,但是又好像不無道理似的! 於是,我們的結論就是大公司害的…… !?
爾後我們的話題也越扯越遠,也就不寫出來了。 嘿,“書記很難找”,不曉得正在看文的窗友們覺得如何呢?

小王八與上官娜渡

從前,有個人叫做小B,這小B長得不怎樣,學業成績表現也不見有何突出之處,但總是有讓人驚奇及無法理解的念頭及想法。 這小B雖然真的不怎麼樣,但是行動力還是不錯的,只要念頭一到就會想盡辦法去做,也顧不了用什麼方法,丟不丟臉等等。 再加上先天性地豐富的演繹細胞,他總是“愛表演”。
在小B做過各式各樣的蠢B事件中,最經典的要數:名字比人長了。 這故事是這樣的:
小B在14歲上初中二年級時,班上來了個轉學生,叫上官娜渡。 這上官娜渡長相甜美,學業優秀,樂於助人,廣得人緣,而且天生就有一股領袖氣質,許多人都喜歡跟他在一起。 一向喜歡“嘩眾取寵”的小B心裡又羨又妒,可惜他沒有一樣比得上上官娜渡,“風頭”被蓋過去,只能在旁牙癢癢地,暗地裡生悶氣。
也不曉得是哪根筋生壞了,這小B居然浮現了一個古怪的念頭——我不如她只因我名字不夠長!
小B姓小名B,這小B雖然滿腦子奇怪念頭,但畢竟也知道姓名是父母給的,尤其是“姓”更是一輩子都難以更改,於是他就更鬱悶了。 後來,在絞盡腦汁思考了數日數夜後,小B決定先從小革命開始他的改名行動。
他先是用一堆藉口糊弄書讀得不多的父母,說B不好聽啊,說B不吉利之類的,終於獲得了父母的認同,答應改名。
於是小王八橫空出世!
奇哉!還以為小B會取個氣勢十足的名字,怎麼卻取了個畜生的名字!? 原來,小B…… 不,小王八認為敢人所不敢就是獨特,而且王代表大王,是無上尊貴的,而八則是幸運的代表,有發財發跡的意思!
小王八這一奇招果然讓他的人氣“起死回生”,同學們看到他總愛帶著笑容,或者故意提高嗓門大叫“小王八”,搞得小王八喜滋滋的,每天都美上了心頭。
雖然如此,小王八還是不滿意,他認為自己的名字還不夠上官娜渡長,還沒贏過這強大的“敵人”。
於是,小王八豁出去了,他先是跟父母鬧著要改姓,氣得老父血壓上腦,差點就兩腿一伸,去極樂世界去了。 父母當然不會答應,小王八的翅膀也還沒硬到可以單飛,只好繼續姓小。
小王八心願未了,心裡一直正在等待改名的機會。 這時候,他打聽到了另一則改名的好信息——擔任社團職務可以在自己名字的前後加個什麼什麼的!
這一聽可不得了,小王八在打聽完畢後,決定要擔任學校裡表演性質濃厚,且名字最長的社團職務。 一經調查,才知道“淡江表演小丑大戲“這社團名字最長,而“自己爽就好副部長”則是最長的職務。
於是,在不費吹灰之力加出色演技下,小王八成功擔任這項職務。
小王八開心得不得了,恨不得全校的人都知道,於是他徑直在課本及簿子上寫上“小王八淡江表演小丑大戲自己爽就好副部長 ”,以達“宣傳”之效。
這一來更是笑壞了全校師生,老師們也哭笑不得,繼續看這“小王八蛋表演小丑大戲自己爽就好”的戲碼持續上演。
嘿,故事說完啦!
你說小B會不會可笑? 他比不上實力強大的娜渡,就幻想自己若跟上官娜渡的名字一樣長就可以跟他不分軒輊,平分秋色! 他認為自己名字比人長就高人一等! 而人們總喜歡在他前前後後這樣稱呼就是喜歡他,崇拜他!
其實,這事也發生在我們的生活裡,君不見一些“風雲人物”也常常是名字比較長麼? 至於這些“風雲人物”是否是實力強大的上官娜渡,還是“迷信”名字比人長就高人一等的小B,又或者是裝模作樣的小B,就由各位窗友自己定奪了。

ABUUUUU~ 怪獸家長

很多家長是教育專家,自以為對教育很在行,自己總是對的。 這些家長除了對國家的教育政策很有意見,對學校的老師也諸多挑剔及不滿,對補習老師、家教老師更是毫不客氣的“有話直說”,直批“你教得太爛”。 這種自己準沒錯,一味將教育孩子的責任推向學校、老師、同學,並且苛求學校管理及教育方式必須合乎其本人“教學理念”的家長有個很有意思的外號,叫做“怪獸父母”。
我們都知道國家教育政策有多麼“不妥”,也知道許多小學校長及老師只是奉命行事而已,為何要那麼苛求這些“執行員”,甚至痛罵他們呢? 而…… 當華教團體辦講座會、站出來抗議、呈交備忘錄時、甚至集會時,這些怪獸家長卻又站在一方“倒米”,說這些人亂搞,搞亂國家次序等。 啊! 這種怪獸父母真是讓人摸不清他們的思維啊!
投訴是好的,可以使人進步,但投訴是要合乎情理的。 不論父母今天選擇如何抗議,是要站在街頭上拉橫幅抗議,還是記者會,你都必須說服大家。 也不管父母是訴求、苛求、請求,父母還是要“講理”。
怪獸父母的特徵就是完全無理可講,但並不是毫無邏輯可循。 這種家長所有論述投訴敦促都是建立在他的寶貝是天才,是才子,是最乖的,也是最聽話之上的。 於是,寶貝學不會的,就是學校教育有問題;寶貝聽不懂的,就是老師不會教;寶貝不乖了,就是學校環境差造成的!
還有一個特質,非常重要,他的寶貝打不得罵不得,甚至講不得批不得!
ABUUUUU~~~ 吧?
很多人都說現在的年輕人“不行了”,還習慣性地配上吐氣及唉唉聲…… “你看你看,這種大學生一丁點用都沒”,“現在的小孩都是低頭族,跟父母沒有互動”,“畢業了不上大學不上班每天呆在家裡打遊戲”…… 像這樣的話,我聽了不下200次了,跟我談的人什麼人都有,有律師、有醫生、有政治家、有普通的大媽阿嬸…… 總之就是一整個“現在的年輕人不太行”的感覺。
姑且不爭論這是否偏見,我要問的是:是什麼造成年輕人這樣的?
父母是不是都不在家,把孩子丟給托兒所管就好,回到家也不陪伴他們玩? 父母是不是只以成績衡量孩子優劣? 父母是不是以為買東西給他們玩就盡責了,也最好了? 父母是不是總是抹殺孩子學習的機會,不准他這樣,不准他那樣,而事實上一點壞處都沒? 父母是不是怕麻煩而不願意多聆聽孩子的聲音……?
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個女人,而每個小P孩背後一定是怪獸父母! 今天孩子爛,父母不滿意,那可不是學校害的,而是父母在人生最早的階段“灌輸”給他們的。
孩子成績差,怪獸父母不是罵他,或者鼓勵他,而是罵學校罵老師! 於是孩子上了大學,畢業了還一丁點用都沒,怪誰? 孩子低頭不說話,不理長輩,每天沉迷在虛擬世界裡,怪獸父母怪Facebook,怪Diablo3,怪 開心農場,殊不知就是當初自己貪方便,把教育孩子及陪伴孩子的主導權丟給了電子產品? 孩子畢業了不上大學不上班,不就是父母一直給他們依賴造成的?
再說,當孩子打不得罵不得,甚至講不得批不得時,老師能有什麼辦法? 而就算是萬事皆能,恐怕也難以抵住父母“身教”的威力! 怪獸父母啊怪獸父母,不要只是“空悲”(Compare)和恐被雷(Complain)! 起來吧,做點有建設性的項目吧!
生病的不只是孩子,還是大人!
以下為本人送給怪獸父母的建言:
1. 相信孩子的能力,但千萬不要迷信孩子的能力。
2. 疼愛你的孩子,用最好的方式——陪伴着他們。
3. 用配合取代指責;用了解取代質疑。
4. 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不作偽君子更不做真小人。
(圖片來源:水腦)

半斤八兩的打工仔

許冠傑的一首《半斤八兩》唱 出了無數打工仔(打工一族)的心聲,一句“我地呢班打工仔,一生一世為錢幣做奴隸”可說是響遍街頭巷尾。 影片雖是70年代作品,反映的是當時香港社會的一些情景,如老闆刻薄,欺壓員工,打工族做錯一些事就被扣薪水或被辭職等,但是放眼任何年代,恐怕這情景都 跟這部電影“半斤八兩”的吧? 
我也是一大堆打工仔裡其中一個打工仔,我也會發發財夢,也會大吐苦水,嘴裡吐出的總是些沒有營養的東西(所以我想這篇大概也是挺沒營養的吧)。
2012年已經過了六個月,除了有“半年就這樣過去了”之感,更有一天好長,一年好短的感概。 還有理想的打工族已經在為今年奮鬥,有點上進心的開始佈置明年的計劃,但是更多的是選擇麻醉、麻木、盲目、忙碌,選擇了唉聲嘆氣,繼續買“萬字票”拼個發財夢。
生物都活在習慣之中,打工仔更是,只要習慣了上班,身體就會習慣…… 哦老天,這是多麼壞的消息! 每天在做重複的動作:上班打卡、埋頭工作、下班打卡,過一天就是一天,挨滿一個月拿薪水。 實乃一成不變的“集體麻醉集體庸俗”,它是一些消極,一點黑色,還有一丁點的不確定。
打工仔每天上班都但求平安,風平浪靜,沒有失誤。 出現失誤就加班彌補,做不完就要爆肝趕完。 保飯碗成為打工的大前提,繼續有飯吃最重要。
靠習慣活着的打工族,毫無夢想,往往以一句“沒有動力,已經被綁”就這樣決定了自己日後的命運。 有時候,當他們看到了他人因夢想而跌倒,就冷嘲熱諷,說什麼“太天真”、“還不夠實力呢”,藉著奚落,尋找一些慰藉,說服自己:沒有夢想就不會跌倒。
在很小很小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必須擁抱鴻鵠之志,夢想讓人飛騰…… 因為這太重要了,不會飛當然不會死,但是卻很不方便。
夢想它就像我們站在擂台上準備拿取衛冕獎牌時,突然出現的挑戰者一樣! 他挑戰你的尊嚴,挑戰你的氣度,挑戰你的能力,而且他就像摸清了你的拳路步伐似的,讓你處處受制。 而最可惡的是,他卻能讓我們產生可以打倒他的感覺,而事實上你卻沒那麼容易打倒他,因為他已經摸透了你的習慣(拳路及步伐)! 這時候,我們必須勇敢迎 戰,並且擺脫習慣,才有辦法打倒(達到)夢想!
確切來說,所有的打工族都有老闆夢,而關鍵在於他們拋不開習慣。 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這是老闆的陰謀,因為他們總是千方百計地鍛煉打工族,以期望他們在枯燥的工作中,習慣這樣的自己,而且找不到一個奮發的理由。
於是,出現這樣的“情景”:年輕的打工仔都活得憤世嫉俗,中年的打工仔活得黯淡庸俗,晚年的打工仔等待貴人救贖!
打工的朋友們! 我們越活越沒有了感覺,怎麼辦啊!!??
其實答案在前文已經提到了,重新擁抱夢想,擺脫熟悉的習慣,跨步走出去吧!
(特撰此文,獻給逐漸習慣打工,缺乏鬥志的自己及朋友。 圖片來自台灣網絡作家【我是馬克】)

腥警察故事

咖啡店車大砲,只要一提到本地的警察,同桌的朋友一定有人會罵“沒屁用”、“吃錢”、“擺設用”等等,接著下來大家一起分享“腥警察故事”。 
話匣子一開,大家都沸騰了起來,Well Well Well,難道本地的警察真的那麼不堪麼? 嘿,若你敢這樣“質問”他們,就準備吃朋友的炸彈,還有那種看你沒有見識,那種鄙視的目光!
警察到底爛在哪裡? 聽聽同桌的朋友的經歷就可知一二。
朋友D說:這些警察都想要討咖啡烏,憑什麼我家被爆竊還得花錢“開檔”啊,我都損失不菲了,你還要敲我零頭?
朋友L也說道:老D你那算好了,我車子被偷,找到了,就在警察局,拿證明給他們看那是我的,還要塞點“意思意思”才能快一點領回車! 一個“意思意思”可不是小意思,動不動就三位數。
朋友A也補充:給我們這些受害者的感覺是,賊負責偷車,偷掉貴重的東西,然後警察把車拉回去,再敲我們一筆,然後55分掉!
真是讓人心寒吶! 警察【可能】是“無辜”的,開檔收費可能是明文規定的,但是警察給人的觀感卻是落井下石! 而L的案例是警員在敲詐,但是不給又要等,所以這宗交易可算是“你情我願”! 至於A的推測也不無道理,即便是警察真的有效率找回了失車,也因為那筆“慰勞費”,搞得像是警賊結盟似的。
警察的形象實在有夠差的,因為活生生的案例太多了,而且常有警官部長人等說“沒有證據顯示……”來解釋大眾的“質疑”,實在無法讓人信服。
前陣子有某神人提出了“學笑”。 初看標題還以為是筆誤,是多建立警察學校培訓之類的,沒想到真的是學笑! 我立馬笑翻了(當時看文的反應)! 警察學什麼笑啊! 要當笑面虎玉面狼啊?!
朋友M指出,警察明知道賊在哪裡可是就是不挪動!
朋友X就解釋道:警方濫用警力,警察都跑去參加部長的嘉年華、開路、維持次序…… 如BERSIH3.0之類的,不是不挪動,而是挪不動!
朋友A接龍說:他們也太肥動作太慢了,趕到現場時只是收尾而已,因為賊英雄已經解決一切了。
朋友D也補充說:詩巫有很多大案還沒破,小案就更不用說,至於那些沒報案的,就更別提了,都是被什麼開檔費啊,那冗長的報案時間等嚇走的!
朋友L心裡不平衡,又說:我經營正當生意,警察就三不五時來“吃香喝辣”的,我還要笑笑送走他,做個樣子希望他多光顧我店…… 也好啦,這樣小偷也比較不敢來這裡!
朋友M補充道:那些經營非法勾當的,報案了警察又不行動的,都是一夥的!
看看吧! 大家都說得挺有道理,即便把警察都往壞裡想也是“名正言順”的! 報案要幾小時,趕到現場又是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破案速度只能看賊的蠢度,濫用職權吃香喝辣,疑似勾結等…… 這足以說明:警察的效率、行動力、態度都太差了!
難怪朋友A會調侃說:警察的格言——他不是搶劫,只是幫你花錢罷了!
不否認有認真的警察在努力辦案,但豬頭警察見多了,會有諸多“意見”也是必然的。 警察啊警察,雖然本人沒親眼見識過你的“厲害”,但真的…… 要改變形象,不是靠我們“改觀”的呀,而是靠你們自己呀!
(如果你有面子書,也歡迎看看這篇文章,警察除了這樣那樣,也是個優秀的球員。)

談婆羅洲文化節(二)

第十屆婆羅洲文化節的跫音漸進,在報章上可不斷看到各種婆羅洲文化節的相關賽事,也可在路邊看到一些婆羅洲文化節的廣告橫幅等,而主辦地點城市廣場 也正在搭建場地中。 詩巫各大公會及商家積極投入籌備婆羅洲文化節,大家都磨刀霍霍,摩拳擦掌,準備在婆羅洲文化節辦點好看的,賺點好賺的。
去年市議會硬是要停辦婆羅洲文化節,按市長所言, 難免予人“州選輸了要懲罰詩巫人民”之感,於是民眾有所怨言,而民主行動黨更豪言要主辦。 當然,最終2011年婆羅洲文化節始終沒能辦成,不管是不是市議會執意不辦(包括不給火箭辦),還是火箭沒能力辦,這都不重要了。 我們要往前看,看看今年婆羅洲文化節能有什麼好期待的,也看看停辦一年後,是否會猶如一些朋友所說:做得更好!
從過去數屆婆羅洲文化節的情形來看,美食還是最值得民眾期待的。 只要你問“婆羅洲文化節有什麼好看,有什麼好玩”,幾乎有9成的人會跟你說:有吃的! 話說,詩巫人還真的很愛吃,我手頭上並沒有確切數據顯示詩巫人一年 吃了多少,但看著越來越胖的詩巫人和咖啡店的林立,大概也能斷定:詩巫人在吃這方面是不會虧待自己的(其實我是在說我自己)。
每一年婆羅洲文化節幾乎都會出現『大熱』攤位,也就是那種民眾要排長龍才能買到美食的攤位。 我也記不起到底是哪一年了,N年前曾經有間章魚燒攤位,每晚皆出現人擠人的情形,只是後來幾年也沒再看見它出現了,不曉得是不是在某個購物中心開店去了?
還有那福州魚丸攤位,太多人買了,稍微遲一些光顧就沒魚丸啦! 很多人都大包小包地“掃”,早早就賣完。 其實商人這樣賣魚丸也是無可厚非的,畢竟民眾是熱情的,若大家都那麼喜愛我的魚丸,我也會開開心心“餵飽他們”。  可這麼一來,心中也極為矛盾,若商家那麼早就賣完“收檔”,遲到的人永遠沒有機會吃到,那麼那些只來一次的民眾,不就“走寶”? 真希望這些大熱門下次能分時段賣出美食,如7點賣50%的魚丸,8點賣30%的魚丸,9點賣20%的魚丸等等……
這當中最期待的莫過於平時難以嘗到的七鄉屬美食! 我的父母是福州人,從小到大都吃“福州吃”,難得有機會品嚐七鄉屬美食,這還不樂壞了!
普通粽子在市集買得到,但是那種材料豐盛的粽子,市面上實在太少了! 每年文化節,這裡就有幾種粽子是必嘗的,原因無他,就因為商家及公會都“下足了本”。 一些如枕頭粽及雙品粽簡直是一分錢一分貨,貨真價實的一粒就飽!
貨真價實確讓我滿意,但最讓我滿意的還是那種風味十足的傳統味道。 像興化米粉,各大菜館皆有“炒作”,可是要吃到正宗的興化米粉——難矣! 有人說是因為有下足本的關係所以好吃,也有人說是純正興化人味道,嘿,反正不管是什麼理由,好吃就是好吃。
還有一些如廣惠肇酸鴨、客家擂茶、漳泉蠔仔煎等雖然不合我口味,但也非常特別,絕對值得一試。
我還聽說一些朋友說,由於肚子容量有限,一晚只能吃幾種,所以選擇來了多次。 真不知道該說他可愛,還是執著,或是敬業?
另外,也順便拆穿一部分男生的想法。 這些男生啊,去婆羅洲文化節往往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 東瞧瞧西看看的,哪兒有美女就往哪兒鑽。 其實看看年輕漂亮的美眉,也是一件樂事,就好像2010年的寧德茶藝的中國漂亮姑娘等,也是婆羅洲文化節另一道漂亮的風景線啊!
每年婆羅洲文化節我必定捧場,而且會去3~4次。 後來由於工作關係,似乎每晚都“駐守”在城市廣場,這下就有更多時間及理由“研究”七鄉屬美食了。 至於我的研究成果得如何,敬請期待本人下一期天窗亮話吧。

談婆羅洲文化節(一)

婆羅洲文化節回來了! 沉靜一年後,婆羅洲文化節再次回到了大家的眼前,地點仍然是大家熟悉的城市廣場!
今年的婆羅洲文化節將在2012年7月6日至15日舉行,如果市議會沒有臨時改變主意的話,這第十屆婆羅洲文化節將如期與大家“見面”!
有人說,文化節每年屆一樣,沒有新鮮感。 其實筆者也認同,因為婆羅洲文化節十年還真的如一日,開幕由部長市長主持,敲鑼打鼓,之後就每天都是逛飲食檔,然後一些看不懂…… 不,根本沒去看的舞台節目等,最後來到最後一天,放放煙花就see you 20xx閉幕去了。
今年5月20日舉行的賽車比賽,吸引不了對賽車沒興趣的人;428靜坐你不會看到對政治及選舉毫不關心的人們;那些模特兒拍攝活動、跳傘、跳健康操 等…… 都不會有太多人來到這兒。 偌大的廣場,也只有在婆羅洲文化節期間可以被填滿,也只有這時,我們才會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不分興趣愛好之不同,聚集在這裡的。
多數人只是來這裡打醬油,湊熱鬧的。 什麼很好很文化的,什麼舞台節目,比賽競技,大多數人也不會特別關心,他們大都都只關心自己,婆羅洲文化節嘛,不就比平時多了散步及逛街選擇,感受一下熱鬧的氣氛,然後不知不覺地習慣上這一年一度的“嘉年華會”。
七彩繽紛的舞台節目,增加了文化節的開銷,卻不一定獲得民眾的稱讚。 五花八門的比賽競技,增加了人潮,卻不一定將大家的心系在一起。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些事,可是大家卻不知道除了這樣,怎麼把文化節的氣氛炒熱…… 就好像,我們不明白那些超級市場為何總播著remix的歌曲。
我們大都只是麻醉自己,很習慣地沉溺在裡頭,看一看,停一停,走一走,吃著喝著,過了一晚。 沒多少人在意婆羅洲文化節的意義,也更別說認真思考這是為什麼。
這只是一個平凡的夜,只是稍有不同。
是的,我們每年都來,尋求的已經不是新鮮感,也不是文字語言,文人口中包裝的“文化之夜”等。 我們來到這裡只是湊湊熱鬧,感受彼此,給個機會給自己,看能不能碰到老朋友或者新朋友。
婆羅洲文化節,十年後的今天,它或許就因為這而存在吧。

閒談“錯誤觀念”(三)

學習語言(外語)很難?! 不見得! 
在這之前,我必須確認,說『很難』的朋友是否都認同“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話。 再來就是,你所給的理由是不是:沒有天賦? 若是,嘿嘿,也沒怎樣,只是要協助朋友你了解你的問題而已——錯誤觀念!
要了解這,就必須先掃除這個錯誤觀念。 首先,拿這個『沒有天賦』來開刀。 請確定你知道“天賦”是 什麼。 接下來你必須證明『我沒有天賦』這一點。 這方法很簡單,那就是你在成長之前,是否能掌握至少兩種語言。 若是,你不只不是『沒有天賦』,搞不好你還『很有天賦』呢! 要知道,天賦只是Bonus,是附加上去的寶貴能力,方便學習更多,或學得更快。 而沒有天賦的,還是有辦法學好這語言,其根據就是,即便是個文盲,他也至少能完成“說”的學習。
其次,你必須證明它『需要天賦』來學習。 “需要”意即條件,有些學習項目確是“需要天賦”。 不過這多數是局限於一些“硬體條件”,如:身體素質、反射神經等。 學習語言既不需要魁梧體格,也不需敏捷身手,需要的只是一顆正常運作的腦袋,又怎麼可能“需要天賦”才能學好呢?
舉個淺顯易懂的例子:大部分馬來西亞華人都會三種以上的語言,但是不可能每個人都有所謂的語言天賦。 我們都只是一步一步地去學,然後慢慢累積,漸漸學會的。 我們又怎麼能說學語言需要天賦呢?
最後,你只需要找出你學習下來所面對的難題,才來談『學習語言很難』。 現在就讓我們一一拋開這些難題…… 或者我說“了解這些難題不是難題”還更恰當! 把其他的藉口都扔掉!
學習語言,尤其是外語,很常被人們以『沒有環境』來推說很難。
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 有些人喜歡舉例說:某某某英文多差,去海外留學幾年就把英語說得一口溜,他們喜歡把這歸咎於環境因素,而忽略了某某某下心思去學習才能取得這個成果。 當然,環境因素,多少能“逼人成才”,但是若是個懶散的人,不願意去學習,那他們即便擁有『環境』,也不見得在學習語言上有所長進。
再來就是『只有正規的課堂教育才能學習語言(尤其是外語)』。 這種觀念,說穿了跟“環境因素”一樣,就是缺乏動力。
正規的課堂教學是歷史傳統,必有其存在之價值,但是當我們面對沒有正規課堂學習的窘境時,我們不應該以此放棄掉我們學習語言的機會/興趣/心思。
事實上,課堂學習雖然可以結交不少朋友,通過互相說和寫,增加學習成果,但是這卻是低效方式,因為學習的效果會隨著人數的增加,而越來越低。 而且課堂學習,有太多關於語法的講解,實用效果不大,反复練習句型也讓人倍感枯燥,最終,即便是學了4年以上,也不見得可以用它進行交際。
我們不能否認,擁有正規課堂教育可以培育出好的學生,但是我們必須了解到,它不是唯一的通道。 學習語言,可用“條條大路通羅馬”來形容。 它可以是從各個方面著手,如翻譯小說(對照原文)、電影、歌詞、網上教學、結交外國朋友等……
以小弟為例。 我曾在中國留學期間,參加了日語研究社,即便回來那麼多年也沒聽、說、寫(沒有環境嘛),但靠著那幾年的學習,還是能把五十音摸個透透,不只能看簡單日語 (只要不是太艱澀的日文),也能用日語完成一篇簡單的日記。 當年,該社團裡不只沒有老師,更沒有修讀日語的學生,都是一些志同道合的“老外”和中國朋友,本著興趣,一起發起學習的。
再舉個例子。 我的好朋友瑤瑤,去英國留學半年,在最好的環境下學習(包括英語),可是回來後,英語說得還是跟我一樣破。 一問其因,原來他都不跟外人交流,老跟幾位馬來西亞同學呆在一起,真是原來如此!
筆者還有有位中國朋友,能說得一口好英語、好韓語、好日語,但原來她都沒去上什麼培訓課,而是通過學習,加入字幕組,通過製作字幕時間軸而學好這三種語言的!
船長不是天賦異禀之人,好朋友是個電子專才,而那位中國朋友更是個開家庭旅館的,每天呆在家裡的宅男! 由這三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可以得出一個結果:環境及上正規課堂絕不是決定學習語言的關鍵,興趣及心思才是學習語言的關鍵。
不管你是誰,你是什麼人,只要你想學,就能學會! 在馬來西亞有很多人都懂得一種以上的語言,瑞典、荷蘭、西班牙、德國等亦是,他們有那些環境,每個人都去上課麼? 非也! 他們只是覺得需要它,就下心思去學罷了。 在美國也有很多外籍運動員,只用了短短兩三年就說得一口好英語,有者甚至說得比當地人還好! 他們當然不會是每天上課,以兩三年的密集學習速度超越那些學了二十年的美國佬,他們要做的只是保持良好態度,熱愛學習而已!
錯誤的觀念常常是絆腳石,扔掉它吧,跨過它吧!

選擇

很多人說商業進步了,商品多了,購物的選擇多了,是好的。
其實不盡然。
對於擅於分析擅於計算的消費者,選擇多了固然是件好事,但是對於那些不擅長這的消費者,選擇多了,可不是件好事啊。
有不斷嘗試新商品的人,也必有堅持使用某個商標商品的消費群。
從積極面來看,我們可說這些堅持使用某產品的忠實顧客/用戶,其行為是表達品味及性格的方式。 反之,則是毫無新意,一成不變。 由於這種兩極化的看法,於是,他們的堅持,他們的積極一面,反而讓人產生了其不願嘗試的消極形象。
他們並不是不願意求好,他們只是無法吸收陌生產品的資訊,並且將之轉化成為“它為何更好”的訊息。
因此,“叛變”是遲早的事,如果他們無意叛變,那也沒有選擇的煩惱了,也就不必再對他們做出任何建議了。
這個“叛變”是造成這些不擅長分析及計算的消費者,在面對多樣化的選擇時感到困擾的主要原因之一。
這裡有個很好的例子,供大家參考。
以前,比武招親時,互鬥,最終能娶美嬌妻的只有一人。 就是制訂某個標準,用一種方法過濾掉其他選擇,最終得出的結果。
當我們對琳瑯滿目的產品感到困擾時,只要制訂這個標準,一個一個過濾,我們就不會感到猶豫不決。
現在僅讓我跟大家介紹一下,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
這個金字塔是個很好的制訂標準參考。 即將其:生理的需求Lv1,安全的需求Lv2,社交的需求Lv3,尊重的需求Lv4,自我实现的需求Lv5。 換成:1.生理需求,2.安全,3.不會沒有面子,4.服務好感覺被尊重,5.帶來成就感。
一般相信這個標準,等級越高付出的金錢越多,因此就造這紋路去梳理吧! 因為價錢永遠是比較商品是否又價值的單位!
從這個金字塔,我們可以看見,許多產品,尤其是高價商品,其所帶來的價值對本人就越不重要(無關生死),除非消費者的經濟條件非常非常的好。
依照這個方法,你就可以做出很好的選擇。 比如說…… 你只是個中等收入的上班族,那麼你的需求就不用去到最高級(Lv5),除非你對你的理財很有信心,又或者你急需成就感及被尊重。
如果完全不需要被尊重,如,進入這商店享有較好的服務等,你只需要選擇去到lv3就好了。 當然,如果有價格更便宜的lv4,那就更好不過,但是一般上這種事不常出現(或太少,難以被發現)。
我們很常見到這種情形:大部份人在買智能手機時都會面對選擇機種的煩惱。 別以為那些具備豐富科技知識的人就很懂得選擇,搞不好他們比許多“蒙查查”的消費者更難做出選擇。
林林總總的選擇,最終有了一個結果。 可是這過程里,到底有幾個人好好思考,進而以需求做出選擇。
若這物品不能滿足你的期待,或者言過其實,甚至還可能破壞了你的經濟平衡,不論你當初做出了多精明的選擇,事後還是會有一絲悔恨。
因此,高科技用品,如iphone,ipad之類的,在剛買時如獲至寶,過了幾個星期那熱情就散了,甚至把它給忘了。
是喜新厭舊,也是其價值言過其實。
要避開這種情形,只有回到需求本質上去作選擇。
這商品,可以讓你感到驕傲,更有信心,那就美哉。 如果心裡還是若有所失,這肯定不是宗理想的交易吧?
應該明白我想表達什麽吧?
以上所提,即不是分析也不用計算什麽,完完全全以自己的需求做出發點,去判定要不要買。
因為以需求做出選擇永遠都是最好的選擇。 它可以壓抑我們的購買欲,免去我們因虛榮感、不踏實感、短暫的快感等而做出的錯誤選擇。
不妨試試看。 雖然我也不確定它是否適合你。
下一次,如果還是猶豫不決要使用什麽商品時,不要選擇就好,如果那個需求不是達到臨界點的1和2,也不需要急著買。
如果你是在Lv1的生理需求的諸多選擇里猶豫不決,也不要擔心,這時候你只要比比價錢就好,因為你要的搞不好只是吃點東西填飽肚子而已! 若價位相近,功能相近,其實這時選擇哪一個都不會太好或太壞!
一些淺見,希望能幫大家做出更好的選擇。
(老在指桑駡槐指天罵地,船長也是時候寫點正面的東西,積點功德啊)
P/S:圖片是腳踏兩船,嘿,這也未嘗不是艱難的選擇啊!

對付公害不要手軟

最近台灣發生一宗震撼全國的“交通意外”,說它是全國性新聞,完全不是沒道理的。 因為這“交通意外”太悲慘了! 4月25日凌晨,高雄發生一起賓士車酒駕肇事,造成一名早起運動的婦女不幸身亡的意外,其後,她的丈夫也疑因悲慟過度而猝死。 
發生這樣的事,只要有點人性的人,都會難過。 可是這肇禍司機以及其父母的態度卻讓人感到錯愕,並引起台灣民眾群起撻伐,包括人肉搜索,公佈肇禍司機生前的炫富照片等,一場又一場撻伐富二代“橫行霸道”的戲就這樣上演了。
好吧,我真的受不了了,我完全不想“維護”這什麼“肇禍司機”了,他的名字就叫做葉冠亨,外號“葉少爺”!
首先,先談談葉家的態度,在悲劇發生之後,葉家並沒人出面前往靈堂,也沒有問候死者家眷。 其二,葉母(葉冠亨的媽媽)不只沒有為孩子犯下的滔天罪孽道歉,還說了一番狗話,說兒子只是愛玩,沒像Makiyo如此這般(事實上“慘度”是有增無減)
如果各位窗友跟我一樣,非常激動的話,我想大家腦門裡當下會浮現同一種想法:把這人渣了結了!
我是個支持死刑刑罰的人,死刑的意義不只是要犯人認真反省(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也是一種伸張正義,遏制嚴重罪犯的手段。 有些混帳就是不見棺材不流淚。
這裡我要說個在日本發生的真實故事:光市母女殺害事件
這犯人福田孝行就仗著自己不會死,只要關幾年的“法律保護”,而毫無悔過之心,之後在死者丈夫/父親的不斷奔走下,成功蒐集犯人毫無悔過之心的證據,最後終於“迫使”法庭判犯人死刑。 而福田在知道自己“要死”後才認真地悔過道歉。
葉少爺“殺人事件”也是一樣,事後毫無悔過之心,還扯個瞎理由為自己辯護,可見其毫無反省之意。 雖然母親上演了下跪戲碼,但是太遲了,我實在沒有理由再相信這葉家的人具有“反省的能力”了。
在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點,那就是“交通意外”致死無辜原來是可以庭外和解的,難聽一點就是有點臭錢就沒事了。
從事故發生後的葉家的表現來看,相信他們對自身財力也非常有自信吧,好像死了人沒什麼大不了這樣,反正我爸是李剛嘛!
這樣的有錢人,就是社會公害。 因為有錢,這位葉少爺可以開口就拿到錢買表;因為有錢,可以恣意曠課;因為有錢,葉少爺可以夜夜笙歌酒池肉林逍遙快活然後醉駕撞死人;因為有錢可以開輛防護性能好速度又快的白色賓士;因為有錢老母可以輕鬆說,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
這種用錢解決事情,就是這些公害的邏輯。 當我們只是照著他們的邏輯走,我們的社會就繼續被他們荼毒,危害。
要嚴懲這些公害,罰款及三年五年的緩刑根本就是誤判輕判瞎判。 然後爺們吃香喝辣繼續快活,繼續害人。
不要忘記,葉某的判決將會影響日後的判決(作為參考)。 因此,對付這種冷血,不負責任者,只有用最嚴厲的方法,一種用錢也無法解決的方法。
要讓公害反省,要讓正義得到伸張,只有一途——一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