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 星期五

自家人及親戚


我最近與一名長輩泡茶聊天,閒聊間談及“親戚”的話題,長輩表示對年輕一代不懂得區別“親戚”及“自家人”感到失望。 這立馬引起了我的興趣,因為我就是那個分不清“自家人”及“親戚”的年輕人。

對我來說,華人對家及家人的定義範疇太大了,且有點模糊不清。 再加上許多親戚及同姓的朋友喜歡套近乎,攀親帶故地“自家人”的叫,因此我常不把“自家人”當成一回事。 我相信很多年輕人都跟我一樣,把“自家人”定義為“父親、母親、兄、弟、姐、妹”,以及住在同一屋簷下的親人(如大嫂和弟媳等)。

但是…… 原來不是這樣的!

這名長輩告訴我說,“自家人”確是包含了同姓的人,因為大家在500年前是一家! 言下之意就是,不管有親沒親,同姓就是“自家人”!

還不止呢! 連伯母(伯伯的妻子)及嬸嬸(叔叔的妻子)都是“自家人”。 以劉姓為例,伯母和嬸嬸嫁給了劉姓的人,那就是劉家人,是自家人了。

同樣的道理也用在我們自己的兄弟姐妹中。 哥哥弟弟娶了嫂子弟媳,嫂子和弟媳就是“自家人”,而姐姐和妹妹嫁出去,就會變成“親戚”,不再是“自家人”啦!

如此說來,外公外婆、舅舅姨姨、岳父岳母不算是“自家人”,而是“親戚”了。 除了伯伯叔叔,堂兄堂弟、堂姐堂妹、堂嫂、侄兒侄女也是“自家人”。 當然,若堂姐堂妹出嫁,那雙方的關係就會從“自家人”變成“親戚”。

醍醐灌頂! 原來如此!

我再問,若劉姓人娶劉姓人,那又是怎麼一個狀況呢? 長輩告訴我說,嚴格來說雙方都必須以“自家人”互相稱呼,而這樣的同姓結婚在很久很久以前根本不可能發生。

麻煩麼? 對! 很多人…… 尤其是年輕人會覺得這很麻煩,所以懶得去理這些“稱呼”。

但我們也必須了解,我們是華人,這是我們的傳統,作為一個傳承者,我們有責任把正確的傳統文化傳給下一代。

我們常說,傳統文化必須去蕪存菁,既然這樣的稱呼文化不是不良的文化,而且能夠顯現出中華文化獨特的一面,我們又豈可因“麻煩”而不將它記著並傳下去呢?

《天窗亮話》投稿(2011年8月25日):
http://www.uca.org.my/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81:2011-08-25-03-08-52&catid=80:2011-07-31-10-10-03&Itemi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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